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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拜登就职美国总统。特朗普告别了白宫,但他并没有完全离开美国的政治舞台,仍然会吸引一些传媒聚光灯的追逐,其“吸引眼球”的亮点之一就是他的弹劾案审判。1月13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针对特朗普的弹劾条款,指控罪名是“煽动叛乱”。15日,众议院议长佩洛西任命了特朗普弹劾案的“经理人”(manager)——由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希夫和司法委员会主席纳德勒统领的7人团队。25日,经理人团队把“特朗普弹劾条款”正式提交参议院,后者定于2月8日开始审理该案。这是一次与众不同的审判,但它与美国普通刑事案件的审判仍有相通之处,例如,它也有陪审团,也有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也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可就是没有法官。
 
特朗普弹劾案的陪审团如何组成?
 
美国的陪审制度起源于英国,包括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前者负责审查起诉,人数可以是12至23人;后者参与法庭审判,人数固定为12人。陪审团是美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元素,体现了美国司法制度的特点,也体现了美国人的民主理念。由于“辛普森涉嫌杀妻案”等真实审判和“十二怒汉”等影视作品的广泛影响,国人对美国的审判陪审团多有了解,但是对起诉陪审团所知较少,甚至有人会把二者混为一谈。
 
早在殖民地时期,大陪审团在刑事起诉中就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大陪审团一般都在当地居民中选举产生,因此在殖民地时期,它不仅具有刑事案件的调查起诉功能,而且具有地方民众会议的功能。特别是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大陪审团经常被殖民地人民用作对抗英国统治的工具。例如,波士顿的大陪审团在1765年就曾拒绝起诉“印花税法暴乱”中的地方民众领袖。相反,那些亲英人士被大陪审团以“判国罪”起诉的情况则屡见不鲜。
 
美国独立之后,建国者把陪审团制度写进了1791年生效的“权利法案”,即《宪法修正案》。其中,第五修正案就大陪审团做出规定;第六修正案就刑事案件的审判陪审团做出规定;第七修正案就民事案件的审判陪审团做出规定。二百多年来,美国法院在审理重大刑事和民事案件时一般都采用由12名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大陪审团制度虽然有些衰落,但仍在联邦法院和一些州法院中作为审查起诉的模式之一。
 
按照这种模式,检察官和警察在查获案犯之后要将案件提交大陪审团。大陪审团在审查之后决定是否起诉。如决定起诉,则由检察官起草以大陪审团名义向法院提交的起诉控告书(indictment);否则便撤销案件。一般来说,大陪审团调查时仅听取公诉方的证据,辩护律师不得参加。由于大陪审团成员都不是法律工作者,所以检察官要想用本方证据来让那些“外行人”相信被指控者应该接受审判,其实很容易。在实践中,大陪审团反对检察官起诉意见的情况极为罕见。此外,由于大陪审团具有强制传唤证人(包括总统在内的政府高官在接到大陪审团传唤后也要出庭作证,如克林顿总统)等特殊权力,所以检察官往往把大陪审团作为获取证据的重要手段。
 
在总统弹劾案中,众议院的职能犹如大陪审团,参议院的职能犹如小陪审团。众议院在听取司法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之后,投票表决是否起诉,多数票同意即可通过“弹劾条款”,即“起诉书”。每一项弹劾条款犹如一般刑事案件中的指控罪名,例如,1974年针对尼克松总统的弹劾就包括妨碍司法、滥用职权和蔑视国会等三项“条款”。小陪审团的职责是在审判中认定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做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判决。在弹劾案中,参议院在接到“起诉书”之后就要进行审判,听取控辩双方的证据和意见,然后由100名参议员组成的“陪审团”投票表决,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可以认定被弹劾人有罪。因为弹劾案具有极其浓厚的政治色彩,所以参议员在投票表决时非常“讲政治”。他们不仅要考虑案件事实和法律,而且要考虑政党利益。在特朗普弹劾案中,50名民主党参议员都会投“有罪票”,但是让至少17名共和党参议员投票支持定罪并非易事,因此特朗普最终获得无罪判决的可能性极大。
 
特朗普弹劾案控辩审人员都是何方神圣?
 
如前所述,众议院任命了特朗普弹劾案的“经理人”团队,而这些人就将在参议院的审判中扮演“检察官”的角色。在两名弹劾案经理人中,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希夫是一位资深的民主党众议员,是美国外交政策和国土安全方面的专家。在2019年涉及乌克兰“通话门”的特朗普弹劾案中,他就担任了众议院的弹劾经理人。另一位经理人纳德勒也是资深的民主党众议员。他于2018年底出任司法委员会主席,随后就主持了众议院对特朗普“通话门”的调查。在这次弹劾案的审判中,两位经理人统领的“检察官”团队要提出指控的罪名,要举出相关的事实和证据,而且要在法庭辩论中阐述认定特朗普有罪的理由和根据。
 
在这次弹劾案的审判中,特朗普的辩护律师是非常重要的角色。按理说,像特朗普弹劾案这样世人瞩目的案件,有能力的律师都愿意承接,因为可以名利双收。然而,特朗普的顾问团队在为特朗普聘请辩护律师时却屡屡受挫。后来,他们终于找到了南卡罗来纳州选举与道德事务律师鲍尔斯。据说,此人擅长为陷入道德丑闻的政客辩护。鲍尔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他并不是因为特朗普是前总统才接受聘任的,而是因为父亲曾遭受司法的不公正待遇,所以他愿意为所有可能遭受司法不公的人辩护。然而,就在1月的最后一天,以鲍尔斯为首的辩护团队却做出了离去的决定,理由是其辩护思路与特朗普的想法相去甚远。鲍尔斯等律师的辩护策略以质疑这次弹劾案审判的合法性为主,但是特朗普坚决要求辩护律师在参议院的审判中再次提出大选舞弊的主张。在这个问题上,特朗普似乎已然陷入偏执的状态。于是,特朗普办公室只好采取紧急行动,聘请了资深的审判律师斯科恩和科斯托担任该弹劾案审判的辩护律师。临阵换将,本是兵家大忌,但是对于众叛亲离的特朗普来说,也属无奈。
 
特朗普弹劾案的主审法官人选是颇为引人瞩目的。按照惯例,针对总统的弹劾案审判应该由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主持,而美国媒体的报道也一直说罗伯茨大法官会主持特朗普弹劾案的审判。然而,当众议院把“特朗普弹劾条款”正式提交参议院之后,罗伯茨大法官却表示自己不能主持这次审判,理由是特朗普已经不是美国总统了。
 
大法官不支持弹劾,但民主党决心把弹劾进行到底。参议院的民主党领袖与共和党领袖在协商后决定由参议院的“临时议长”莱西担任“代理法官”。这就像是让陪审团的“团长”代理法官的角色。“临时议长”本属虚职,一般由参议院多数党的最年长议员担任。其职责主要是在参议院议长(即副总统)不能主持参议院会议或两院联席会议时代行主持人的角色,而且在总统、副总统和众议院议长都不能履行总统职责时代理总统。这一次,“临时议长”莱西还当上了临时法官,这在美国历史上也无先例。尽管在这种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审判中,法官的角色并非至关重要,其主要职责就是掌控审判进程和适用程序规则,但是这没有法官的审判,还是难免让人产生很多疑问。这大概也能从侧面反映出美国各界人士对该弹劾案态度的差异。
 
特朗普弹劾案的主要争点有哪些?
 
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审判一样,特朗普弹劾案的审判也有两项基本任务:其一是认定案件事实;其二是适用法律规则。与此相应,特朗普弹劾案审判的主要争点也有两个:其一是事实问题,即特朗普号召人们参加抗议示威的行为是否构成“煽动叛乱”;其二是法律问题,即对卸任总统的弹劾案审判是否符合《宪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精神。
 
就该事实问题而言,检控方的态度非常明确,特朗普的行为导致了1月6日的国会山骚乱,他应该为那造成5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和巨大财产损失的骚乱事件负责。在参议院的听证会上,检控方会传唤一些证人出庭作证,可能包括在骚乱事件中成为网红的“牛角男”钱斯利。在骚乱发生后,钱斯利那戴着牛角和熊皮头饰,脸上涂着红、白、蓝三色彩漆,手举一支系着美国国旗的长矛进入国会大厦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据报道,“牛角男”声称自己是听从特朗普总统的命令闯入国会大厦的。为此,他还曾请求特朗普总统在卸任前给他特赦。
 
对于这个事实问题,辩护方的策略还不得而知。不过,一些共和人的观点可以作为参考。例如,有的共和党参议员说,特朗普在演讲中号召支持者向国会山进发,那只是让民众以和平的方式去表达意愿,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并不是“煽动叛乱”。而且,特朗普后来在一些场合也明确表态,谴责了抗议活动中的暴力行为。“煽动叛乱”应该是一种故意行为。即使特朗普的号召在客观上起到了促使抗议民众冲击国会大厦的行动,但是也没有证据能证明特朗普具有“煽动暴乱”的主观故意。参议院提出让特朗普出庭作证,但是特朗普拒绝了。依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参议院不能强迫特朗普出庭作证。
 
对于本弹劾案的审判是否违宪的问题,检控方的态度也是简单明了的。特朗普实施了煽动叛乱的行为,就必须接受国会的弹劾。虽然他已经卸任,但是弹劾审判的目的不是让他下台,而是让他丧失担任公职的资格。然而,一些共和党参议员对此持不同意见,而这种意见显然可以作为辩护律师的抗辩主张。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合众国的一切文职官员因为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被弹劾并被定罪的,应予免职。”一些共和党人认为,弹劾应该针对在任官员,不应针对已经卸任的官员,因此“弹劾前总统”的审判不符合宪法规定的精神。据报道,在众议院弹劾案经理人把“特朗普弹劾条款”正式提交参议院之后,共和党参议员保罗就以特朗普已卸任、参议院此时审理弹劾案不符合宪法为由提出一项动议,要求全院表决解除弹劾案,但最终以45对55票而未能获得通过。
 
对于特朗普弹劾案的审判是否违宪的问题,美国的法学专家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该案的审判并不违宪,因为该弹劾案的启动是在特朗普总统的任内。有人则认为该案的审判违宪,因为该弹劾在特朗普卸任后就应该终止。有人还举例说,在1974年的尼克松总统弹劾案中,尼克松在自知弹劾案会在参议院通过的情况下主动辞去了总统职务,而该弹劾程序也就因其辞职而终止了。总之,这个问题并无定论,因此很可能在特朗普弹劾案的审判中成为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
 
如前所述,特朗普弹劾案的审判结果如何,关键就要看民主党能否让至少17名共和党参议员“倒戈”,而这是个政治立场问题。因此,该案的审判很可能只是“走过场”。虽然控辩双方会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虽然那场面堪称轰轰烈烈,但是其结局已未审先判,即特朗普会获得无罪判决。从这个意义上讲,特朗普弹劾案的审判是在浪费参议院的时间。这时间对拜登新政府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因为他有许多政府高官的提名等议案需要参议院审议通过。据说,拜登已经提出建议,希望参议院“并行工作”,半天审理弹劾案,半天审议内阁人员提名及推动新冠经济计划等议案。然而,许多参议员都有自己的政治考量,而这也正是美国政治斗争的一个特点!
 
(本文发表在2021年第6期《民主与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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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

何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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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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