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生命极限
何家弘
生命是一种能力,而任何能力都是有极限的。但是,这种极限人各不同,而且可变。有些人的生命力超强,有些人的生命力偏弱。此中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的修炼。环境优越且过度呵护,生命力的极限就会降低。环境艰苦还不断挑战,生命力的极限就会升高。由此推断,挑战生命极限,或可益寿延年。根据个人经验,生命极限的最佳挑战期有二:其一是生命的成长期;其二是生命的衰老期。
笔者出生于北京,未及成年便下乡务农。因生性好强,且背负远大理想,虽非身强体壮,却在各项农活中争抢第一,譬如刨粪、除草、割麦子、扛麻袋。仅以后者为例,最初只能肩扛百斤,经过锻炼之后竟然可以扛起一百六十斤!当然,在这些挑战生命极限的过程中,增生的不仅是体力,还有毅力。得益于此,我才能在若干年后仅用一年另十天的时间拿下了美国西北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据说还在美国创下了用最短时间完成法学博士学业的纪录!
年过花甲,各项人体机能都在衰退,似乎不可逆转。我坚持每周至少打两次羽毛球,而且强度颇大,过程中常出现“运动极点”。有球友说,你就是不断挑战极限,所以能保持很好的体能和状态。我回答,到了这等年龄,再努力,也就是减缓衰退而已。不过,后来的经验又颠覆了我的这个观点。
今年寒假,我与家人到泰国的甲米海湾休养。那里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我就每日跑步游泳。以往我在不打球的日子也会在住宅小区内慢跑,每次一两千米。那段时间在海边跑步,我就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提高速度和距离。经过十几天的锻炼,我的速度明显加快,而且一次能跑四五公里。回国后继续坚持,自我感觉体能确有提升。看来,老年锻炼身体的目标也不限于守成。
身为学者,自然也要挑战学术生命的极限。按照一般人的科研产出规律,三四十岁时多产,五十岁开始减产,六十岁以后就只有小产了。对此,我也要提出挑战:今年我自定的目标就是在中文和英文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十篇论文!不过,我并非“志在千里”,只是想让晚年生活更加健康、充实、快乐,而已。
第46期《法学家茶座》目录
|卷首语|
何家弘 挑战生命极限
|三言拍案|
张晶 “养母虐童案”重述
尚晓援 谈子敏 从南京虐童案看中国儿童保护制度的进步和不足
刘引玲 南京“养母虐子案”引发的思考
王雪梅 处置儿童家暴事件的核心——儿童最大利益
|前沿聚焦|
秦前红 权利保护缘何需要独立司法?
宋志军 从聂树斌案看刑事诉讼法的溯及力
郭烁 那一句“认罪态度好”太沉重——聂树斌案和有效辩护的引入
|后生论法|
刘猛 西南联大的法学教授们
冯威 阿列克西与“基尔学派”一瞥
赵庆斌 小官巨贪马超群
|法治漫谈|
沈云樵 迟到的法经济学——对民法典立法的第三种探究
陈虎 恐怖主义与权利的边界
贾宇 学术传承与学人使命
李勇 盛英会 依法治国是中华文明最关键的一次“进化”
刘斌 四十八小时与三个例外
王立民 也谈中国法制史学史
|身边法事|
车丕照 “非鱼”“知鱼”——缺失合同条款的补充
姜雯 患者、电子病历与个人医疗信息
彭勃 开枪还是不开枪?这是个问题
李敬 我们的孩子是“社会人”
|名师剪影|
田文昌 特殊年代的师生情谊——忆我的三位人生导师
西原春夫 刑法学术共建中的中日友谊
|名家访谈|
廖明 张慧 银丝飘逸 壮心不已——高铭暄先生访谈录
赵秉志 彭新林 法治反腐是时代的选择
|域外法制|
傅跃建 波士顿鞋匠的爱心
何柏生 美女案与罗马史
李红勃 野鸭湖畔的法学沉思
|聊斋闲话|
丛立先 “国家公职人员计划生育法”何去何从?
赵正群 应否有个“中国知情权日”?
王三义 “辱国”“丧权”分开看
董艳锋 也说“李银河三原则”
|史海钩沉|
侯欣一 同时杀人,命运却完全不同
|书城夜话|
赵佳音 人类如何面对刑事错案——“比较视野中错案救济和预防研讨会”侧记
薛晗 法律职业人的第一步——读《致年轻律师的信》有感
杨先德 悲剧震撼人心,冤案推进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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