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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神秘失踪 “潘金莲”自投罗网
 
1889年8月15日,法国里昂市郊罗纳河边的村民在树林里发现一个麻袋,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具腐败的尸体。村民立即报告了当地的宪兵队(城市有警察局,乡村有宪兵队)。经查,死者不是本地人,身份不明。宪兵将此案报告了里昂市的检察官。
 
检察官带人赶到现场查看一番,然后把尸体运回里昂,请医生检验。当时,法国各地一般都没有专业的法医。医生检验尸体后报告:死者裸体,身上包了一层油布,用麻绳捆上,塞进了麻袋。死者为男性,年龄在40岁左右,身高1.70米,头发和胡子均为黑色,喉咙上有两道很深的勒痕,因此推断为被人勒杀。检察官让里昂市警察局展开调查。
 
当地报纸报道了这起奇怪的案件,然后就有一些人向警方提供线索。一个农民报告,他在距离现场不太远的河边发现了一些可疑的木板。宪兵前去查看,发现那好像是一个木箱子的碎片,而且有尸体的气味,便把这些木板送到了里昂市警察局。
 
警察仔细检查了这些木板,发现一块木板上有两个铁路部门贴的标签,上面的字迹依稀可辨。一个标签上写着“发站:巴黎1231-巴黎188.7.27,3次特快”;另一个标签上写着“到站:里昂-佩拉什1”。后来,警察又到发现尸体的树林搜查,找到了一把钥匙,与木箱板上的锁孔相配。因此,警察确认这个木箱就是运送尸体的工具。该案的报道引起了巴黎警察局侦缉队的关注。
 
巴黎警察局侦缉队创建于1810年,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专业犯罪侦查机构,后来成为法国刑事警察局。本案发生时的侦缉队队长名叫戈隆,是在法国警界颇有名气的大侦探。当时,戈隆手上有一个疑难案件。
 
1889年7月27日,一个名叫朗德里的人到警察分局报案,他的一个表兄失踪,很可能出事了。此人名叫古菲,是法院“执行官”。他拥有一家事务所,专门帮助法院处理遗产分割、赃物拍卖、破产清算等事务,是个家境殷实且有声望的绅士。他虽年近半百,但是衣着高雅,风流倜傥。妻子亡故,他就寻花问柳,情妇众多,颇有“西门庆”之风。
 
分局的警察开始并未重视,让家人再等等,但是过了三天,依然没有音讯,就报告了市局侦缉队。戈隆很重视此案,亲自去古菲事务所调查。戈隆派侦探去询问古菲的情妇。这些情妇都已多日未见古菲,也不知古菲的下落。只有一个人提供了一个看来很有价值的线索。7月25日,她看见古菲去找一个商人,此人名叫埃罗,五十多岁,与古菲有业务往来。当时埃罗的身边还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名叫艾拉。
 
8月17日,戈隆在报纸上看到里昂郊区村民发现一具腐败尸体的报道。大侦探的直觉告诉他,这就是他要找的失踪人古菲。于是,他派了一名侦探陪同报案人朗德里去里昂辨认尸体。后者看到那具腐败的尸体之后连连摇头,因为那个死者的头发是黑色的。不过,他们此行也有收获,得知当地人还发现了一些木箱板,而且上面有铁路部门的行李托运标签。
 
戈隆看到铁路标签之后,立即对那个日期产生了兴趣。7月27日,那正是古菲失踪的日期。于是,他亲自跑到巴黎火车站,让行李托运处查看托运登记的行李票。由于那段时间正在举办巴黎国际博览会,托运的行李很多,车站职员花了很长时间才终于找到了一张行李票:“1889年7月27日,第3次列车,11时45分从巴黎发车,第1231号,到站:里昂-佩拉什,1件,105公斤”。戈隆坚信这就是古菲的尸体。
 
11月11日,戈隆带着一个侦探来到里昂警察局。戈隆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了开棺验尸的请求。12日,检察官发布验尸令。于是,一位著名的法医学家出场了。
 
虽然中国的法医检验曾经领先世界,但是法医学的科学发展还是在19世纪的欧洲,而法国正处于前沿。1878年,里昂大学的拉卡圣教授出版了《法医学论文集》,他对死亡原因和尸体现象的研究成果都在刑事司法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1880年,里昂大学建立了法医学研究所,拉卡圣教授担任所长。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法医学的科研机构。
 
里昂警方挖掘出来的尸体不仅完全腐败,而且支离破碎。拉卡圣用了10天的时间,才从那一大堆腐烂物体中清理出可供检验的骨骼和头发,然后得出了一些有科学依据的结论。第一,拉卡圣根据自己通过四肢骨骼推断身高的研究数据,计算出死者的身高为1.785米。第二,拉卡圣根据自己通过牙齿推断年龄的研究数据,推断死者的年龄是50岁左右。第三,拉卡圣通过比较尸体左右腿骨的形态和重量,推断死者的右腿膝盖和脚踝曾有伤病,略有些跛脚。第四,拉卡圣仔细清洗了尸体的头发,发现那些头发不是黑色的,而是栗色的。然后,他在显微镜下比对了侦探提供的古菲梳子上的毛发和尸体的毛发,确认二者的粗细度一致。
 
11月21日,拉卡圣教授正式向大侦探戈隆提交了尸检报告:死者就是失踪人古菲。戈隆让人根据那些木板复制了一个木箱,放到巴黎陈尸所展出,并鼓励人们提供有关线索。据报道,展览的前三天就有25000人去观看,警方也收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情报。
 
一个专门制作木箱的匠人说这种箱子是英国人制造的。戈隆还收到一位旅居伦敦的法国人写的一封信。此人名叫施旺。他在信中说,6月24日,经一位旅居伦敦的法国女士介绍,他带着两个法国人在当地的商店买了一个这样的木箱子。那两个法国人自称是父女。
 
12月19日,大侦探戈隆带着一个侦探来到伦敦。戈隆向那位法国女士询问那两个买木箱人的情况。女士说,她与那个男子认识多年,但不认识那个女子,但她可以肯定那不是男子的女儿。她说那个男子名叫埃罗,女子名叫艾拉。大侦探喜出望外,因为这正是他要查找的那两个人。
 
巴黎警察局在报纸上发布了通缉令,并且登出了埃罗和埃拉的照片。巴黎警察局还给法国驻欧美国家的使领馆和欧美国家的警察机关发去公函,请求协查逃犯。戈隆本以为这是大海捞针,但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1890年1月22日,艾拉在一个美国男人的陪同下走进大侦探戈隆的办公室。这个年轻女子确实长得娇柔妩媚。她承认曾勾引古菲,但是对杀人一无所知。那个美国男人是埃罗的商业伙伴,以前就迷恋艾拉,后来见艾拉独身一人,就与她同居。看到报纸上的通缉令之后,他问艾拉,后者说自己被埃罗利用了,但是没有杀人。美国男人就劝艾拉到警察局去说明情况,并自愿同去作证。
 
戈隆不相信这个女人的说法,把她关进看守所。侦探们采用疲劳饥饿审讯法,连续三天,艾拉终于招供了。艾拉有点像中国的“潘金莲”。她出身贫寒,少女时被人迷奸,后来沦为妓女。埃罗认识艾拉之后,非常喜爱,就提出包养。
 
艾拉不喜欢埃罗,因为这个小老头相貌平庸,还是五短身材,虽然不是“武大郎”那样的“三寸丁谷树皮”,但绝对是个丑男。可是埃罗有钱,而且见多识广,能说会道,不仅能说法语,还能说西班牙语和英语。最重要的是埃罗可以让艾拉过上舒适安稳的生活,还能参加一些上等人的社交活动。艾拉就同意了,不再接客。埃罗每月给艾拉生活费,还经常带她参加社交活动,自称是父女。埃罗允许艾拉跟别的男人调情,包括生意伙伴,但是不许上床。有一次,艾拉偷偷与一个老客户偷情,埃罗发现后大怒,把艾拉痛打一顿。艾拉发现,埃罗是个心狠手辣的男人。她想离开埃罗,但是后者已把她掌控在手中。
 
古菲与艾拉是一见钟情,艾拉也愿意与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打情骂俏。埃罗看到了,似乎并不反对。艾拉知道埃罗有求于古菲,就大胆地越过了底线。埃罗知道后很生气,但是没有打艾拉,而是提出一个条件,让艾拉帮助他干掉古菲。艾拉不愿意,埃罗就软硬兼施,一方面威胁,一方面许诺,答应事成之后给她一笔钱,还给她自由。艾拉就同意了。
 
按照埃罗精心设计的方案,二人先到英国去购买了一个木箱,然后艾拉私下与古菲约会。7月26日,古菲来到艾拉的住所。就在古菲因尽情做爱而筋疲力尽时,藏在室内的埃罗出来用绳索把古菲勒死。当晚,埃罗拿了古菲的钥匙,到古菲的办公室盗取财物。艾拉不知道埃罗拿到了多少钱财。
 
第二天,两人把木箱运到火车站托运,然后坐火车到里昂。埃罗租了一辆自驾马车,二人把尸体抛弃在一个偏僻的树林中,把木箱摔碎后扔到河里。他们都相信此事做得天衣无缝,不会被人发现。回到巴黎之后,埃罗给了艾拉一笔钱,两人分道扬镳。艾拉估计埃罗已经离开了法国。
 
大侦探戈隆推测埃罗会逃亡南美,就请求南美国家的警察机关协助抓捕。1890年5月20日,古巴警察局在当地一个妓院逮捕了埃罗。6月30日,巴黎警察局的两名侦探把埃罗押解回法国。
 
1890年12月16日,巴黎重罪法庭公开审判埃罗、艾拉杀人案。审判持续了一整天。审判长在晚上10点宣判:判处埃罗死刑;判处艾拉20年苦役。1891年2月2日,埃罗被处以绞刑。
 
「本文是B站《何家弘说案》中“法医尸检第一案”视频的摘要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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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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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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