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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的中年法学



丛立先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导 


时至今日,我致力于法学的学习和实践,已然二十六年。这个不长不短的期间,较为典型地体现出了热爱、执着和淡定的心态。如果算上热爱之前的期望、执着中的探索、淡定里面一定程度的迷离,较为完整的概括应该是“对于法学的期望与热爱、探索与执着、迷离与淡定”。








热爱法学之前,我对法学充满了期望。小时候任凭天性谈理想的时候,我的第一个理想是当个作家。真正有了理性的思考并心中暗下决心想实现自己应有的理想,是在我的初中时代。那时候除了有着少年的逆反之外,也开始有了对于家国命运和社会现象的思考,更重要的是,那时候我的学习成绩超乎寻常的好,上大学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已经成为一种可能。

上世纪九十年代,普通人家的孩子大都通过高考改变命运。我所在的高中是一所值得骄傲的位列省级重点的县城中学。高二分文理班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文科,实际是为了尝试追求早已有之的学习政法的目标(当时的自己还是政法的概念)。至今清楚地记得,对于我的文科选择老师很不理解,而我并不解释为什么,并且自己也从来没有很下功夫地学习以志在必得。实际上,比较尴尬的是,我高二高三时期的成绩较之高一下滑了很多,虽然还不错,但只能排在班级的三五名,考上大学没问题,但能否上理想的大学理想的专业则完全不好说。那时,我的政法目标其实一度不那么清晰了!





世间存在一种解释不清的东西叫运气。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的重点大学一志愿是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一般本科一志愿是西北政法大学。那时候的大学都比较有骨气,稍好的大学基本都是录取报考本校的一志愿。所以,无论是哪个档次的大学,考生填报的一志愿很重要。按我的水平,应该是以西北政法保底来冲一下武汉大学。高考成绩出来,我居然又考回了久违的班级第一名,也凭借着相对较高的分数被录取到了一志愿武汉大学法学专业。高中的大多数时间我是桀骜不驯且又狐朋狗友海阔天空,能够顺利学到理想的专业确实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当然,如果说自己完全没努力就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也不客观,在高考最后冲刺阶段我超乎寻常心无旁骛地学了一个月,那种临战准备的努力和认真至今不能忘怀!不过,也是因为这种临战动员获胜的侥幸足够刺激和幸福,以至于大学之后基本也是平常不学而全靠临战磨刀,似乎不知何时开始但确信一直延续至今的拖延症也可能与此有关。







热爱法学,是从武汉大学开始的,但母校带给我的,不只是对于法学的热爱,更是对于自由的向往和坚持。如果你在武大学习过,你在学校的故事不能让你铭记一生,你可能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武大人,因为武大号称天下第一的美丽校园和一以贯之的自由氛围会为你书写故事提供最好的背板。如果你在武大法学院学习过,你在学院的经历不能让你终生受益,你可能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武大法学人,因为武大法学舍我其谁的气质和唯法独钟的师友同窗会给你前所未有的自信和助力。其实,初到武大法学院入学之时,我对于师兄们所说的武大法学的全国领先位次一度持怀疑态度,但是,当我们渐次聆听韩德培、马克昌、梁西等先生在典礼或讲座上的娓娓道来,当我们在课堂上拿着自己老师编写的全国统编教材并听着他们的授课,当我们亲身领略到了民国以来的武大法学传统,我方才知道自己的确学到了真正的中国一流法学,也发自内心地甚至是有些傲娇地践行自己武大法学人的身份。

武汉大学法学院(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科毕业后在政府部门从事政策法规工作,我最大最有益的收获是实践法学的同时又在不断深入求学。我的好哥们这样点评过我:“我们觉得本科学历足够的时候,你去学了研究生。我们觉得需要提高,学了研究生的时候,你已经去读了博士!”青年时代,我并不是一个痴迷于学习的人,却非常高效地利用自己结婚前那段相对自由的时光读了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如果非得给出一个理由,事后诸葛亮地说,毫无疑问是因为我真心地热爱法学并坚持继续探索,或者说基于热爱的执着。小时候母亲灌输给我的诸多名言警句里面有一句“做事不可样样通样样松”,本来就热爱法学,为什么不继续探索和坚持呢!所以,在我完成的那本评价很不错的博士论文的后记中,我颇为感触地引述了王国维先生关于治学的三个境界来概括自己对于法学的探索与执着:“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此第三境也。”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春华秋实,我也完成了从少年、青年到中年的转变。这个历程,一如国运,我的法学人生足够幸运。三十五岁那年,一个堪称华丽的转身,使我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评为教授,随后北上京城任教于北外法学院,就此开始了我的法学传道授业之旅。基于自己系统学习过法学、民商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我讲授法学概论、法治观察、国际法、知识产权法等诸多课程,期间会不由自主地为自己广为传道授业而感到自豪。基于自己不但求学于法学院校的学术殿堂,也勉力实践着法学的实务,所以间或会为自己的法学应用而窃喜。可以说,京城从事法学教育八年整,用收获颇丰形容毫不为过,因为不但传道授业的看家本事有所精进,还意外被委以法学院负责人的重任,顺便还获得了一点彰显个人价值的人才头衔。

北外校园(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此之事业顺遂,原本应该安分守己扎根京城,一段时期内说不定还会博些更大的功名。但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改不掉经常思考人生的习惯。当时经常问自己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整天为公务会议和公务活动而疲于奔命,是不是背离了当初转入法学教育的初心呢?在离开京城之前,除了从不敢放低要求的教研职责之外,我担任的行政职务是北外法学院书记兼执行院长,因为学院没有院长,实际上是党政一肩挑。权力大,除了带来愉悦之外,还有很多痛苦,其中一种便是无休止的公务会议和公务活动。就在我思考了人生并逐渐想明白了自我而想有所改变之时,上海的法学传统名校华政向我抛来了橄榄枝。人世间事,最怕你情我愿。作为个体的我正想找个既不泯灭法学理想的平台又能安然生活的环境,作为集体的华政知识产权学科恰好需要年富力强的学者加盟,于是,我就成了那个离开京城到上海工作的又一位。


按照民间说法,当今中国有两都,一个帝都,一个魔都。作为学者,如果有机会体会一下二都的不同魅力与不同缺憾,不啻为一种人生偏得。譬如,以下的不同便是很好玩的一种实践:如果以法入政,成就自己更大的法学或政法理想,京城显然会给你更多的机会;如果你想以法而小资化,以法而国际化,以法而更生活化,可能在海派的上海会给你更多上佳体验。如此这般,确实可以作为京沪工作环境相互比较的体验和尝试。至于我的京沪切换,说是追求生活,其实更是为了法学迷离之后的淡定。在法学的舞台上,我个人不可谓不获益颇多。每每想到自己的那点既得小名利,我就十分知足。有一种人,自己吃饱了,便感觉大家都不会饿着。还有一种人,自己吃饱了,还担心其他人可能饿着。我应该属于后者。我的法学,由法学学习而法律实践,由法律实践而法学教育。曾经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兴旺而振奋,曾经为中国法治实践的前途而鼓舞。但同时,也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泥沙俱下而担忧,也为中国法治实践的辗转迂回而无奈。

华东政法大学校训(图片来源于网络)





少年时期,我之设定政法为人生理想,颇有少年壮志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想法;青年时代,我之研习法学并一以实践,很有意气风发大干一场的英雄气概;中年时节,我之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竟是迷离清醒之后的淡定超脱。这样的心态,不知道于我而言是不是一种进步或升华,但至少对于我致力于培养的法学青年人才而言确是一个福音。法学教育是当今中国最有价值的事业之一,其中更具价值的是传递给社会真正的良善之法治,这应该是法学教育者的基底性使命。此时,法学思想的成熟、人生态度的理性,促使我必须以良善法治为信仰,以法学教育为己任,尽可能带动更多的法学年轻人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理想法学与实用法学的关系,明辨并践行法学与法治的信仰,坚信法治是社会的至上规则而不只是统治者的工具。

人到中年,常发感慨。感慨之中,不乏废话与闲话。草就此篇茶座文章,目的是闲话我的法学前半生以明志,为中国法学和法治实践有所感喟并适当警醒。实际上,必须最后注释的话语是,我之于法学,实在不算什么。在人类法学的浩瀚海洋里,我连一朵浪花都算不上,只能算一滴水。而在中国法学的尘世里,如果不能成为可以指路的绿树,我更不愿成为任人踩踏的野草或媚俗的野花。如果必须选择的话,那就作为一块有助于促进中国法学与法治进步的天然顽石吧。当然,这块天然顽石有着一颗对法学的期望与热爱、探索与执着、迷离与淡定的初心。


本文摘自第50辑《法学家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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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

何家弘

172篇文章 2年前更新

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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