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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何家弘教授的文章“新冠病毒是从哪里来的”发表之后,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何教授在文中提到研究新冠病毒的安全问题、伦理问题和规制问题。继科技部于2月15日出台《关于加强新冠病毒高等级病毒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之后,农业部、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又于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生物安全三级、四级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相关实验活动。除农业部指定的菌(毒)种保藏机构和相关专业实验室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保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月24日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也引起人们的讨论。人大法学院的史际春教授在2003年“非典疫情”过后就曾谈过这个问题,这次新肺疫情爆发又促进了他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一家之言,与读者分享。
 
文 | 史际春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国人懵然无奈中把恼火撒向“野味”,因为怀疑华南海鲜批发市场中售卖的的“野味”是此次病毒传播给人的源头,于是“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水生哺乳动物”“禁止狩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呼声不绝于耳。回应舆情,疫情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火急通过相关专项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其导向,是“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部门负责人就专门决定答记者问》,央广网)。然而,“野味”究竟能不能吃,这是一个科学问题、卫生问题,不能凭情感好恶就以法禁止,如同美国曾经用宪法禁酒,成为历史和法律的笑谈。且不说新冠病毒的源头未必在海鲜市场里,也可能是市场之外甚至国外的人或动物;市场里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则应归咎于人——具体商贩和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查检疫,而非野生动物本身,何况动植物之野生非野生也不是一纸法律或规定所能划分清楚的。一些专家学者坚持认为食“野味”是中国文化、习俗中的糟粕,哪怕没有确切科学依据也要禁,一味凭感情和义愤推动国家立法。兹事体大,关系人民的生活、生产、国家治理及政府管理走向,值得一辩。
 
一、人与自然——人也是动物
 
人究竟应不应该吃“野味”,首先涉及人在自然界中所处的位置,以及人与野生动植物的关系问题。
 
人,和其他生物一样,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一种物质运动形式,一个物种。因此,人要与自然作物质交换,构成生态圈和食物链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
 
自然界物质不灭,一定的物质分分合合,炽热、极冷,沉寂、喧腾,摧毁一切又造就一切,它的运动并不顾及任何高级物质运动形式的存在,不需要同情、怜悯和恩赐,无所谓高低优劣良莠好坏,当然也不在乎人对包括病毒、细菌、“野味”在内的其他生命的亲疏好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鼓吹人定胜天和夸大人对自然的破坏力,大自然都不屑于一顾。人不过是影响环境的众多因素之一,它“改善”环境也好,“破坏”环境也好,都是自然的正常运动,自然并不在乎恐龙灭绝、某种瘟疫流行乃至一颗行星、恒星的消亡,不会在乎人的任何想法或行为。
 
自然不经意造就了地球上的万物,人从茹毛饮血、采集渔猎一路走来,刚消停一点,还处于“必然王国”,离“自由王国”相距甚远,就自命不凡,欲与自然分野。可人是大自然的造化,要与自然作物质交换,接受自然选择,遵从进化规律,又怎脱得了“野”?人体与病毒、细菌几十万年博弈的结果是和平共处,正常人体内即有0.6%的病毒基因、10万亿个细菌构成的菌群,体内外依赖多种微生物的繁殖和平衡,一旦失衡就是疾病或死亡;人与其他动物食与被食的博弈,则形成人类食谱中的各种动物,以及将害兽赶至深山野岭或圈进动物园。人生老病死,揾食争色,情绪宣泄,暴力凶杀和战争,都属于“野”的范畴。人既源于自然,是动物,“野”或动物性就将与人类共始终。
 
反之,人为着自身生存利益,不妨从自然取之所需,能吃的、喜吃的,不妨就吃。“食”色性也,这是人与外部最大量的、日常的物质交换。世人吃的鱼虾,多是野生的。一种东西吃感不错、吃惯了,为免猎采之难和低效,就把它养起来,猪牛羊鸡鸭鹅稻麦蔬就是这么来的,但不能仅于此。科学界历来感叹、抱憾,自然界中的动植物如此丰富,百度一下,据各种统计至少在150万种以上,何以才利用了不足挂齿的区区几百种?!在这方面,中华民族对人类的贡献是最大的,除了日常饮食,中药利用的动植物成千上万,本草纲目中记载的植物近1200种、动物400多种,现今中药利用的植物达5000多种、动物约1600种,国人应当为此感到自豪。人对野生动物的开发利用是无止境的,或食、药,或役用,或为伴、观赏,或用于科学实验,等等,只要人类存在一天就不可能、也不应该停止。
 
二、顺应自然、改造自然:动物野生非野生之辩
 
从人与自然所必需的物质交换看,人吃野生动物,与吃非野生动物并无分别,孰野孰非野?人在新石器时代学会了野生动植物养植,这是文明的升华,今天依然如此。当今社会生产力大幅度提升,人们吃烦了为温饱而大量生产的家畜家禽,追求生活改善型的“野生”,同样因为野外捕捉的不易,就把诸如蛇、龟、竹鼠、果子狸、獾、麂、鹿、野猪、鹌鹑、鸵鸟等等养殖起来供食用,这是生活水平相应提高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之进步,而非落后。
 
随着新开发的食用动植物越来越多,某个品种不敷吃、用,以至灭绝怎么办?这太不是问题了,人饲养繁殖就是了,人参、西洋参、何首乌、甲鱼、中华鲟等都是这样,凭人的智慧和技术,养殖穿山甲、娃娃鱼也不会是难事。有的动物不至于被吃光,但不宜捕捉,比如青蛙,要留着它在田里捉害虫,但青蛙比牛蛙鲜美多了,为何就不能像养牛蛙一样养青蛙来吃呢?总有一天,西方人吃腻了“老几样”,学会了讲究口味,受不了大规模养殖的禽畜肉索然寡味,又不堪疯牛症、猪瘟、禽流感之类,届时整个世界都要钦佩、感谢中国孜孜不倦吃“野味”、开发“野味”的人,因为他们是敢于“吃螃蟹”的人。
 
况且野生非野生也没有什么界限,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在自然中生存,不可避免地要影响、改变自然,人迹所至,都已是人化的自然。澳洲多得欲灭之而后快的野兔就来自家兔,各种野狗也大体如此,鲤鱼犯了唐朝皇姓之忌从家鱼沦为野鱼、现又回家。将野种拿来繁殖,也就是“家”的了,况且如果已形成产业,还非要说这些动物是“野生”,这形式主义、法条主义也是无可救药了。无论是直接利用还是养殖种植,人都需要尽可能开发利用野生动植物,“家”和“野”难以区分,也不需要截然区分。比如,野生的鱼虾能不能吃?如果说仅禁吃野生哺乳动物和鸟类,则猎获或养殖的鹿、野猪、野鸭能不能吃?饲养的家猫、狗、鸽等要不要禁食?人类为食用而养殖的动物须经过多少年、繁殖多少代、养殖到多大规模才不再是“野生”,比如果子狸、鹌鹑?某种动物在一些地方已作为家畜养殖比如南太平洋岛国的果蝠(蝙蝠),在另一些地方还是“野生”,这种动物到底算家养还是野生?
 
动物野生非野生都有宜食不宜食的问题:患了疯牛病的牛羊、瘟鸡、有狂犬症的猫狗乃至羊牛,不仅不能吃,还要屠杀焚烧或掩埋之;用过量的激素、抗生素催大的家禽家畜果蔬吃了也有害;鱼、菇固为美食,但为着生命和健康计,对河豚、食人鲳、毒菌等,还是敬而远之为好。有“拼死吃河豚”的另当别论,但只限其私人行为,如有害于他人、社会或违禁采猎、违法经营等,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在其私人范围内舍命尝试的,他人也无权干预、禁止。这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在当代也是法治的要求。
 
同时,人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要遵循客观规律,不能为所欲为。食用野生或非野生动物都需要卫生,须做好检疫,加工场所和交易市场要清洁通风,尽可能减少病毒和细菌在动物之间及其与人之间交叉传播而不经意给人带来疾病,总之尽量不要吃出病来。
 
三、野生动物与病毒
 
因为病毒、细菌而拒斥野生动物,更是没有道理。某动植物携带的病毒、基因、细菌对人是否有害,与它是野生非野生没有任何关系。一方面它可能是家禽家畜,如家禽是流感和禽流感病毒的宿主、中东作为家畜的骆驼是MERS的宿主和传染源;另一方面,传染疾病的病毒绝大多数不是以人为唯一宿主,所以用科学手段无法消灭该病毒或其宿主,连鼠和蟑螂都灭不掉,何况生存年代更久、更低级、生命力更顽强的微生物呢。其实防止病毒传染疾病并不需要将其消灭,这正是医学的任务,也即用医药手段调整、加固、加强人体自身抗病毒能力,或直接杀灭病毒,使人体达成新的平衡协调,对此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都可大显身手。总之,不应因为病毒能通过野生或非野生动物传给人就“因噎废食”——禁止捕捉、养殖、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由于病毒太微小,进化变异太快,在自然和社会的宏观层面难以掌控,除个体疾病医疗外,也不应当去改造或消灭某种非以人为唯一宿主的病毒,否则可能人为造出新病毒、病毒人为无意传播、杀毒的同时造成其他生态和自然破坏等意想不到的副作用,这也是人对自然应有的一种敬畏。
 
更重要的是,动物与人如何交互传播病毒、原本无害的某种病毒如何通过或不通过变异而侵蚀人类、SARS和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究竟从何而来,都还处于科学探索中。直接将病毒传染给人的宿主,据说SARS是果子狸、新冠病毒是穿山甲,但都是猜测,不排除可能是其他动物甚至是人。因此,“禁食野生动物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可能是唐吉柯德战风车,两者并无确定的内在关联。对可能携带有害病毒的野生动物,赶尽杀绝也好,一概拒绝食用或作任何形式的商业利用也好,都是没有意义的,做不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实验用动物也必须商业性捕捉、养殖、交易,就其可能携带有害病毒而言,要比农贸市场中的野生动物及其交易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仅严禁交易供食用的野生动物,大概也是抓了芝麻丢了西瓜。
 
为了“嫁祸”野生动物,居然还一度风靡抹黑中国人和中国饮食文化的谣传。SARS期间是说中国人爱吃猴脑——将活猴固定于餐桌在其后脑勺打洞舀而食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是说中国人爱吃蝙蝠汤,而蝙蝠据说是携带的病毒最多最毒的一种动物。如此“陋习”,闻之毛骨悚然,中国人自然十分野蛮、丑陋、可恶。然而,谁都没见过在中国有人食猴脑、有餐馆或大排档卖蝙蝠汤。
 
仅凭猜测的中间宿主果子狸、穿山甲,厌恶他人吃野生动物,就执念于“陋习”、无科学依据地禁食“野味”,既违背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立法”要求,更与某教不食牛、某教不吃豚一样纯粹成了观念问题。中国没有国教,以人为本、以人为尊,整体暨多数人不信教,观念上不偏执,饮食方面亦然,这是值得骄傲和弘扬的优点,何错之有。果子狸自北宋以来就是中国人餐桌上的美味,文人墨客推崇的“中八珍”之一,如今养而食之居然都成了“陋习”;疫情期间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的一本儿童读物《动物小百科》被扒出内有果子狸的“肉可以吃”字样,更成为政治不正确,一片喊打喊杀,逼得出版社第一时间在全国下架该书。这些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不言自明。
 
四、饮食中的道德和法治
 
人的饮食走出动物性的果腹阶段,就上升为一种文化,对于吃什么不吃什么,不仅有其科学道理,还与一定的道德密切相关。汉族农人原本不吃牛肉,一头牛生下来,从稚气未脱时学犁,直到有一天拉犁时扑通一声跪下,老得再也拉不动了,农人举着鞭子黯然泪下,牛肉何堪以吃!蒙族人不食狗肉,个中道理是一样的。然而道德会随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发展而变化,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道德。中国人住到城里的多了,农人渐渐不用牛耕了,西洋风袭来,国人便大啖特啖牛肉了。上海城里人过去不吃葱蒜,因为做苦力的北方流民、“不懂经”的南下土包子喜食葱蒜,吃了被人看不起,后来据说老布什每天要吃蒜,美国人说吃蒜有益,于是就心安理得地吃起来。国人迄今仍有不习惯牛羊和牛羊奶的,觉得其膻腥,这既非恶的道德,也就不妨悉听尊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文化需要多样性,不同的道德应当和而不同、彼此尊重,吃什么就吃吧,不吃什么就不吃吧,吃不吃“野味”应当是一种自由选择。人吃鸡鸭与鹌鹑火鸡鸵鸟,鸽与麻雀,牛马驴与骆驼羊驼,猪羊与猫狗,兔(鼠类)与鼠,牛蛙与青蛙,鲫鲤与任何海鱼,养殖动物与野生动物,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没有任何区别,差别仅在文化和道德方面。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前途所在,指责国人主要是粤人吃“野味”的“陋习”,往重里说,是一种西方文化帝国主义话语;说轻一点,是国人从官方、学界到民间,科学精神还有欠缺,一刀切、走极端、说大话的劣性,在非常时期以异常感性、非理性的方式来了个大暴露。
 
人类也有基本一致的吃的道德:一是不要吃掉一个物种;二是宰杀处理活物尤其是高等动物的过程不宜渲染,即或人天天要吃的鸡猪牛羊,渲染其宰杀实况也是很“恐怖”的,实验中的鼠兔犬等更是惨不忍睹;三是吃得卫生,营养均衡,从捕猎、养殖、宰杀、交易到食用都要卫生,避免“病从口入”。由此,具体到野生动物的食用和利用,须有相应的法律调整和法治保障。首先是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严格禁止或限制捕猎濒危珍稀动物,对其中具有药用或观赏价值以及人们喜食的,原则上应当允许养殖和交易;次之是对野生动物的养殖、运输和交易应当比照家禽家畜,做好其养殖场、屠宰场所和交易市场的卫生检查检疫监督管理;最后需要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遵从科学和经济社会客观规律,监管机关要称职尽责,有担当,避免不作为和腐败造成的各种监管漏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曾经贫穷落后不堪的社会已迈入小康,社会主要矛盾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千百年来只有达官富贵、学而优则仕者才能享用的佳肴,如今也成为普通民众的向往和需要。还记得不久的以前,人们改善生活就是吃顿肉、吃只鸡、吃些许美味糕点、过个年,这些现在天天可以有,肉鱼蛋奶果蔬大米白面已成为普通的维持型、日常型饮食,时不时还要改善的话,就要来点美酒和山珍海味——多为野生动植物了。也许将来有一天,再过一万年吧,社会生产力和道德发展到人不需再食用任何生命的地步,而培殖出种种无生命却又滋味无穷的饭、菜、肉来吃。在这一天到来之前,还是能吃、愿吃、爱吃的就吃吧。同时,该检疫的把检疫做好、该监管的把监管做好、该养殖的养殖、该采猎的采猎、该禁捕的禁捕,摈弃不文明的养殖、宰杀和烹饪方式,如此等等,吃得无忧、吃得享受,吃出世上最绚丽的食文化来。
 
余论:呼唤马克思主义复兴
 
以上都是辩证唯物主义和自然辩证法的简单浅显道理,在马克思主义昌明的年代并不是问题,如今却充满着争议。人作为主体,动物性和社会性参半,在实践中认识包括自身在内的客观世界,通过主观能动性积极利用、改造包括野生动植物在内的自然,同时不得违反、抗拒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否则就会遭受惩罚。迄今,马克思主义对人、社会和自然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其他任何流派、理论、学说仍无出其右。遗憾的是,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式微,在动物和自然是不是主体、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上层建筑对基础具有或好或坏的能动反作用等等问题上,有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学说似乎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此次抗疫中暴露出来的认识和管理问题,比如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主张和立法,就与此不无关系。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科和专业队伍之庞大,世界第一,但与其影响力和所起的积极作用不相称,这是疫情过后需要深刻反思、解决的。总体而言,马克思主义研究要与时俱进,接地气,能够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关切,有说服力地解释实际、指导实践,不能为做学问而做学问成为纯学问,也不能满足于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事后诠释,这样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复归人心,重新成为指导我们思想和行动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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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

何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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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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