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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法律人的主要工具,写作是法律人的基本技能。学术型法律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写论文、著作和教材;实务型法律人也要写各类法律文书,如起诉书、答辩状、判决书、以及各种合同和协议书。
 
笔者进入法门40年,发表过许多论文,也编写过许多书籍。其中既有优秀作品,也有平庸之作,而且以后者居多。在我的著作中,读者数量最多或发行数量最多的书是法律出版社多次再版重印的《法律英语》教材,以至于许多学生误以为我是英语教师。另外,我与刘品新合著的《证据法学》也是一部很受欢迎的专著类教材。该书于2004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于2006年荣获司法部颁发的“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我们多次对该书进行修订,于2013年推出第五版。2018年,我们又对该书进行了全面修订,使之成为一部“新书”,由法律出版社于2019年3月付梓,并入选“2019年度教育类十大畅销书”。
 
除了这些以法律知识为基础的专业写作之外,法律人还可以进行带有文学性质的写作,包括虚构性创意写作和非虚构性创意写作。2019年,法制日报社就举办了首届法律人纪实写作大赛。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大赛组委会收到数百篇参赛作品,经过13位专业评委和近3万名读者的评选,最终评出了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作品。
 
2020年1月11日,笔者应邀出席了法制日报社举办的首届法律人纪实写作大赛颁奖典礼。会场不大,既不喧闹,也不奢华。那台老式的投影仪经过数次手工调整才能把画面端正地投放到屏幕上。不过,这相当简朴的颁奖典礼很有沁人心脾的文化暖意,因为主持人和发言人的语言都很讲究,颁奖词和获奖感言都很有文学范儿。
 
颁奖典礼由法治周末报社副社长高玥女士主持。法制日报社社长邵炳芳先生首先致辞。然后,我作为嘉宾代表致辞。法治周末报社总编助理宋学鹏先生作了大赛的情况介绍之后,颁奖仪式开始。大赛赞助方东方毅集团党委书记李明先生为优秀奖获得者代表张慎思、梁路峰颁奖,宋学鹏宣读了颁奖词。法治周末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台建林先生为三等奖获得者李砚明、易胜华、陈虹伟颁奖,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主任田水泉先生、《检察日报》高级记者龙平川先生和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评论》杂志社外联部主任朱佩君女士分别宣读了颁奖词。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主任吕铮先生为二等奖获得者刘丽、李动颁奖,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郑渊洁先生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分别宣读了颁奖词。邵炳芳社长为一等奖获得者丁潍河颁奖,已然86岁高龄的著名报告文学作家周明先生宣读了颁奖词。各位获奖者都发表了各具特色的获奖感言。
 
颁奖仪式结束之后,周明、郑渊洁、张建伟、田水泉、龙平川分别就文学与法律、纪实写作与影视创作等问题以及本届参赛作品发表了精深独到的见解,而且其语言或庄或谐,颇有情趣。然后,李明又发言向大赛表示祝贺,法治周末副刊主编尹丽女士则对第二届法律人纪实写作大赛进行了介绍与邀约。至此,颁奖典礼圆满结束。
 
因为我曾经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以“洪律师”为主人公的侦探推理小说,所以法制日报社才邀请我去颁奖典礼致辞。经过报社编辑的录音整理,我的发言稿和郑渊洁的发言稿一起发表在2020年1月16日的《法治周末》。两文的标题分别是:“何家弘:我是被法学‘耽误’的作家”和“郑渊洁:我是被文学‘耽误’的法律工作者”。
 
大概因为篇幅所限,报纸发表的文稿对我的发言做了删节。我想在此做一些补充,主要是关于法治能否成为一种信仰的问题。我在致辞中讲到——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认为,这次会议对中国法治文明的进步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为明确了中国发展的目标是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时有一个流行的说法,就是“让法治成为信仰”。我记得,开幕当天中央电视台的“新闻1+1”节目的主题语就是“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有人还引用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的话。那本书是梁治平翻译的。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英文是:The law must be believed in, or it will exist in name only。我认为这句话的翻译不太准确。在这句话中,believed in的意思就是“相信”或者“信真”,翻译成“信仰”是小词大译了。其实,中国古代法家人物商鞅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他认为法治有三个基本要素,即法、信、权。其中的“信”,就是百姓对法律的相信,或者说,“信法为真”。
 
“让法治成为信仰”的说法很好听,因为当下中国人欠缺信仰,一些所谓的“宗教信仰”也都商业化了。还有人说,中国人现在就信仰金钱,但那是“调侃”。我以为,法治不能成为信仰。为什么呢?第一,信仰都是管思想的,要改造人的思想,但法治不管思想,只管行为。法治就是要让人依法做事,特别是那些掌握公权力的政府官员。一个人满脑子男盗女娼,但是只要他不去做,他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二,信仰都是高尚的,让人行善,但法治并不高尚,属于行为道德的“底线”。如果一个国家中的人都很高尚,那就不需要法治,德治就行了。正因为很多人都不是高尚的,所以才需要法治。俗话说,法眼看人低!法治不会要求人们大公无私、舍己为人。法治只要求人们不能去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治不能成为一种信仰,但是可以也应该成为一种行为习惯。
 
春节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天是工作日。上午,我去列席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全国检察长会议”。这次会议在检察官学院举办,相当简朴。下午,我在家完成了一篇英语论文的最后修改。顺便说,今年我要集中精力于法律人的专业写作,也算是为法学教师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我给自己制定了三个“小目标”:第一是要完成学术专著《中和反腐论》的写作;第二是要发表五篇C刊论文;第三是要编辑《法学家茶座全集》(精华本)。
 
一天的工作结束了,我也该轻松一下了。按照习惯,我在小区里跑步,大约2000米。然后,我来到附近的一家餐馆,与十几个已毕业的学生餐叙,主要是听取他们逐一所做的“个人工作报告”。
 
在这些学生中,有的人已经毕业二十多年,有些人毕业还不到一年;有些人成为各自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有些人成为各自单位的业务骨干。大概是受到我的影响,有些学生也做出了不拘一格的“跨界”,例如,有人创办了上市公司,有人做出了科技发明,有人从政法机关跨入民营企业。听着学生们讲述各自的工作和生活,我感觉非常轻松和愉快。不过,看到有些学生已然步入中年,我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进入了人生的“岁余”。人老了,就容易嘴碎,唠叨一些没用的话。在本文中,我就零零碎碎地讲了这些多余的话语。不过,最后我还要说一句不多余的话——
 
我祝愿本文的每一位读者,鼠年吉祥,顺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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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

何家弘

172篇文章 2年前更新

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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