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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是冬至(12月22日),我们在中国人民大学的世纪馆举行了第十三届“伟伦杯”法学教授羽毛球邀请赛,来自全国各地的173名法学教授以及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高级警官、高级律师等参加了比赛。上午八点半,邀请赛的开幕式由人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阎芳女士主持,人大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前任院长慕平大法官、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学智律师、北京市羽毛球协会秘书长周志辉教授先后致辞。作为邀请赛组委会主任,我也向大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就有关事项做了说明。开幕式后大家合影留念。
 
上午九时许,比赛开始。按照惯例,我们安排了一场表演赛。我原本邀请慕平院长与我同场表演,但他日前小伤,不能做剧烈运动,便请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蓝向东代劳。其实,我俩都是表演赛的配角,主角是两名专业运动员。一名是国家羽毛球队退役队员王希龙,一名是北京什刹海体校退役羽毛球教练董伟。周志辉秘书长亲自担任主裁判,慕平院长则站在发球裁判的位置进行现场点评。第一局是我与董伟搭档,结果我们以18比21小负。第二局交换场地并换人,我与年轻的王希龙搭档,结果我们以21:17小胜。慕平院长说我的“换人”战术相当成功,大大提升了表演赛的观赏度。
 
法学教授羽毛球邀请赛的口号是:健康第一,友谊第二,比赛(胜负)第三。绝大多数参赛人员都是为健康打球,为友谊参赛。例如,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汪建成教授和湛中乐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舒国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李新天教授等人,都是场上努力拼搏,场下谈情说爱(与球友之情,对羽球之爱),无论胜负,心态都很平和。其中,特别令我感动的是汪建成教授。他是法学教授羽毛球邀请赛的元老,曾经驰骋球场,叱咤风云,后来突发脑梗,行动和语言能力都受到很大影响。经过三年的康复训练,他终于重返球场。这一次,他与弟子小林搭档,打进男子B组(50岁以下)双打八强,实属不易。他几次对我说,他来参加这次比赛,主要就是想看看球场上的老朋友!
 
经过一天的比赛,44位参赛选手分别获得了女子单打和双打、男子A组(50岁以上)单打和双打、男子B组(50岁以下)单打和双打、混合双打共七个组别的冠亚季军。除了奖牌和奖状外,冠军还获得了一支市场价约为1600元的球拍,亚军还获得了一支市场价约为1200元的球拍,季军还获得了市场价约为500元的球包。
 
在颁奖典礼上,阎芳老师和我还主持了“幸运大抽奖”。奖品分为三等,分别同于冠亚季军的奖品。按照抽奖规则,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都有同等机会,但必须亲自领奖;如果被抽中者不在现场,则把好运留给他人;如果被抽中者是冠亚季军获得者,则不再重复得奖;如果被抽中的奖项高于其比赛获奖,他或她可以选择抽中的奖品,但要把原获奖品退还,另行抽奖。前“国手”王希龙担任抽奖嘉宾。每当被宣布抽中的人不在现场或是已获奖者,现场就会响起一片欢呼声。最后,3人抽得一等奖,3人抽得二等奖,6人抽得三等奖。邀请赛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落下帷幕,大家相约“明年再见”!
 
关于这届邀请赛的更多具体情况和精彩画面,请看人大法学院的报道“第十三届伟伦杯法学教授羽毛球邀请赛圆满举行”。(点击文末的“查看原文”就可以看到报道哦!)
 
在这届邀请赛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主要涉及参赛人员的资格问题。按照本邀请赛的报名规则,参赛人员必须是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中具有法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或者公检法司等单位中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或者具备高级合伙人资格的律师。有人对这种资格限定表示不理解,甚至有网友说我们组织这样的比赛是“沽名钓誉”。对于推广羽毛球运动来说,这样的资格限定似无必要,而且会增加组织的难度,但我们是有理由的。要回答这个问题,我必须从组织这项赛事的初衷说起。
 
我这个人喜欢体育运功,而且愿意组织周围的人一起运动。想当年在黑龙江农场“下乡”时,我就曾组织连队的“知青”自己动手,在田边修建了一个足球场。上大学时,我是班级的“文体委员”,经常组织同学踢足球、打排球。在人民大学留校当老师之后,我曾担任法律系教工足球队的队长,组织教工参加一些师生足球赛或与外单位的友谊赛。2003年,我“挂靴”改打羽毛球,就经常带着家人和学生打球,后来还创建了“人大法学羽毛球俱乐部”,自我任命为“主席”。2010年2月出版的中国《羽毛球》杂志上发表了黄丽娜记者采访我的文章,标题是“非法组织的合法主席——法学教授何家弘的羽球情缘”。
 
除了在本校打球,我还时常到校外打球,在法学圈也找到一些球友,例如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卫平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汪建成教授和北京警察学院的马建平教授等。2006年,我把他们邀请到人民大学,举办了“四院”羽毛球友谊赛,并约定每年要举办一次。不过,后来发生的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促动我要扩大比赛的规模。
 
2007年10月,人大法学院的中国法制史专家郑定教授因病逝世,终年44岁。这种英年早逝的不幸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令人错愕叹惜。我又联想到曾在人大法律系教学、后来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担任副院长的刑法学专家周振想教授,他于2004年病逝时年仅47岁。那段时间,很多同仁都说,法学教授的工作压力太大而体育运动太少。于是,我就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举办面向北京高校法学教师的羽毛球邀请赛。为了不让别人以为我想借比赛赚钱,我决定采取不收报名费、找人赞助的方式。我的想法很快就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李传敢社长的支持。他也打羽毛球,尽管他的体育专长并非于此。我们俱乐部的老师和学生们也都愿意积极参与。出版社有钱出钱,俱乐部有力出力,这项比赛就可以组织了。经过调研,根据我们的财力和人力以及参赛者的意愿,这项比赛必须在一天内完成,因此规模不能太大,不能面向所有法学教师。由于我的初衷是要促进中年学者的体育运动,所以就把参赛资格限定为法学教授。更为重要的是,这也可以提升教授们报名参赛的积极性。
 
2007年12月30日,首都法学教授“迎奥运”羽毛球邀请赛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举行。北京十几所高校的七十多名法学教授参加了比赛,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汪建成教授和湛中乐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王晨光教授、张卫平教授和张明楷教授,人大法学院的周珂教授、黄京平教授、朱文奇教授、朱力宇教授、龙翼飞教授和吴宏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石亚军教授、冯世勇教授、舒国滢教授、皮艺军教授、莫世健教授、郑显文教授、尹志强教授和康万福教授等。另外,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林亚刚教授和李新天教授等5人还以“特邀运动员”的身份参加了比赛。2008年12月,我们又举办了第二届,形成了“年赛”的惯例。后来,外地高校参赛的法学教授渐多,我们就从第四届开始取消了“首都”二字,变成面向全国的赛事。再后来,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律师所的羽毛球爱好者也要参加比赛。其实,有些法官和检察官已经以国家法官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的身份参加过这项比赛。这时,我们也积累了组织赛事的经验,有些轻车熟路的感觉,就可以适当扩大规模了。于是,我们决定允许法律实务人员报名参赛,但是要与法学教授的资格保持一致,便设置了“副处级以上”和“高级合伙人”的资格要求。
 
这些年来,参赛人员的资格审查一直是让我们头疼的问题,因为经常有人弄虚作假。确实,在各个种类各个级别的体育比赛中,弄虚作假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特别是在业余比赛中,身份造假之事屡见不鲜。我以前也认为这些比赛就是“玩玩儿”的事,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弄虚作假,无伤大雅。坦白地说,本人也曾经在比赛中弄虚作假。2007年,我就冒名顶替到清华大学代表其法学院参加了全校教工羽毛球比赛。大概是老天有眼,我打球时摔断了右肩锁骨的韧带,休养了一百多天!后来,我组织了法学教授羽毛球邀请赛,感知了比赛中弄虚作假的危害。再后来,我担任了中国足协的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主任和国际足联的道德委员会的委员,对于体育比赛中的弄虚作假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诚然,竞技体育讲究的是胜负,是输赢,但是也要讲道德,特别是要讲诚信。体育道德不宜强调“温良恭俭让”,但是要以诚信为本,或者说,诚信应该是体育道德的底线。
 
毋庸讳言,不讲诚信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在当下中国社会中已然泛滥成灾,而体育运动则是“重灾区”之一。在职业运动员中,年龄造假是司空见惯的。一位羽毛球运动员曾对我说,他们这些运动员大概都改过年龄,而且都是小时候教练给改的,一般是改小一两岁,有些胆儿大的,能改小三四岁!在业余比赛中,身份造假则屡见不鲜。而且,这些往往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单位行为。
 
在这届法学教授羽毛球邀请赛中,我们又遇到了身份造假的问题。其实,在报名结束之后,我们就在微信中专门建立了一个“领队群”,“公示”了所有报名参赛人员的资格情况,并要求质疑者“内部举报”。组委会对一些举报线索进行了核实与处理。一般来说,法学教授的资格是比较容易确认的,而法律实务人员的资格则较难确认,我们只能依赖于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书。在开幕式上,我对这个问题做了说明,并且允许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之前再次提出资格质疑。在比赛中,裁判组收到了几次质疑并及时做了处理。如果被质疑方能够提供单位的证明文书,裁判组就确认其参赛资格,比赛继续进行;如果被质疑方不能提供单位的证明文书,裁判组就取消其参赛资格。其实,某些证明文书的真实性也令人怀疑。例如,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三十岁左右,入职才三五年,能是“副处级”吗?不过,为了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只能采用“表见证明”的标准。
 
诚信缺失不仅是个道德问题,而且是个制度问题,因为制度的漏洞或缺陷往往是导致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法学教授羽毛球邀请赛的制度确实存在一些缺陷。法学界的球友都希望这个赛事能继续办下去。我们俱乐部的成员也愿意继续办下去。然而,我们必须对制度进行改良!怎么改呢?这个问题需要静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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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

何家弘

172篇文章 2年前更新

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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