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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4日,美国各地举行了大规模的“控枪大游行”。据CNN报道,仅华盛顿市的游行人数就达到八十万。那一天,我正在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参加美国“洗冤大会”,上午便到街头旁观了当地的游行。游行者们举着各种自制的标语牌,高呼口号,要求加强枪支管控。针对近期频发的校园枪击事件,一些中学生在街头或电视台发表演说,要求在校园内全面禁枪。
 
看到这些震撼的画面,听到这么强大的呼声,人们不仅要问:在美国禁枪为何这么难?美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民主国家,民众的意愿为何不能实现?然而,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美国的枪多是世人皆知的。美国军队的武器是世界第一,美国民间的武器也是世界第一。美国人手中大概有三亿支枪,平均人手一枪。这有历史原因。首先,北美殖民地的早期移民经常使用枪支来对付印第安人和野兽,因此他们认为持有枪支是一项基本权利。其次,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很多美国人都拿起武器参加战斗。战争结束后,他们便把枪支带回家,造成了民间枪支的大幅增长。美国民众缺乏对政府的信任。他们认为自己手中有枪,一旦政府违背民意,他们就可以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有些人还组成了地方性民兵组织,定期进行训练,以便在必要时采取自卫行动。此外,19世纪的西部牛仔那“用枪打天下”的传奇形象也在民族心理上加强了美国人对枪的喜爱乃至崇拜。
 
在枪多的地方,涉枪案件的数量自然就多。美国每年发生的各类涉枪案件多达数百万,包括一些发生在校园等公共场所的恶性枪击事件。毫无疑问,枪支管理不严是枪多与枪案多的直接原因。但是,加强枪支管理在美国步履维艰。在这个问题上,美国人的意见严重分化,而且观点众多。有人主张加强枪支管理;有人主张完全禁止私人买卖枪支;有人主张拥有枪支是公民的自由;有人反对任何对买卖枪支的限制;还有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妥协方案。如果简单地把民众划分为“禁枪派”与“拥枪派”,双方的力量旗鼓相当。据CNN于2018年3月25日的一项民意调查,支持禁枪和反对禁枪的人数各为50%。
 
全美步枪协会是“拥枪派”的中坚力量。该协会成立于1871年,现有大约三百万会员,包括一些政治家,如前总统布什。该协会强调公民持有枪支是联邦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并宣称要坚决反对国会通过任何限制枪支买卖的法律。全美步枪协会不仅代表了枪支持有者的利益,也代表了武器生产商和销售商的利益。军火工业在美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除了供应本国军队和向外出口军火,军火生产商每年还要向美国市场投放数百万支步枪、手枪和滑膛枪。美国的枪支市场规模很大,从事枪支买卖的商人多达数十万。在美国获得枪支销售执照非常容易。颁发执照的机关一般仅对申请人进行常规的背景调查,然后收取数十美元的登记费即发给营业执照。许多销售商并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就在自己家中做军火生意或者把枪放在汽车后备箱中推销武器。有人称他们为“餐桌军火商”或“街头军火商”。
一般来说,执法机关和司法界人士都主张加强枪支管理。例如,全美警长协会及各州的警长协会就是“禁枪派”的主要力量。他们认为,虽然枪支可以作为公民自卫的手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枪支更多地被用作犯罪的工具。因此,要想加强社会治安,必须加强对枪支的管理。不过,“拥枪派”的人不同意这种观点。他们认为,正因为社会中暴力犯罪猖獗,公民才需要用枪支来保卫自己。例如,单独居住的人需要用枪来对付入室抢劫或盗窃的罪犯;深夜下班的人也需要用枪护身。他们声称,加强枪支管理只能增加好人买枪的困难,并不能限制坏人得到枪支。他们说:“问题不是社会中枪支大多,而是罪犯太多。”
 
民间众说纷纭,政府也争论不休。早在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就提出了“严格枪支管理和加强警察力量”的打击犯罪计划。然而,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这些涉及不同利益集团的事情往往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总统提出的方案未必能得到国会的认可。克林顿的计划就成为了国会中两党斗争的牺牲品。此外,美国的司法系统也可以推翻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决定,而这也为枪支管理增加了障碍。例如,美国国会在1990年颁布了《校区禁枪法》,规定市民不得在离校园1000英尺的范围内携带枪支;后来又在1994年颁布了《学校禁枪法》规定任何带枪进入学校的学生都将被勒令停学一年。但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95年4月的一项裁决中宣布《校区禁枪法》违宪——违反了宪法赋予美国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显然是对美国“禁枪派”的一个打击。
 
最近,美国有人呼吁就枪支管控问题举行全民公投,但是并未得到广泛的响应。美国人已经习惯于由国会通过法律来决定国家大事。哈佛大学的美国历史学家伯纳德.贝林教授曾经指出,让普通民众参与国家的政治决策是不合适的,因为将广大疆域上的裁缝、修鞋匠、种地农夫、还有牧羊人全都集中起来,并且还期望他们能够处理和解决一国之中最为重要的问题,这并不合理,一定会影响政府运行的效率。因此,美国的建国者就选择了“精英民主”的模式。
大众民主与精英民主是民主概念的一对范畴。所谓“大众民主”,就是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体或大多数人直接参与的民主运作。大众民主又被称为直接民主(其实二者并非尽同),就是由全体人民按照“多数决”的原则直接决定国家大事,譬如一些国家或地区在面临重大决策问题时举行的“全民公投”。法国人具有民主传统,因此常采取全民公投的方式解决有争议的问题。例如,1958年9月,法国人民就以全民公投的方式通过了第五共和国的新宪法; 1962年10月,法国人民又通过全民公投的方式确立了总统普选制。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人不像法国人那么喜爱“浪漫与革命”,但是也会举行全民公投。例如,2016年6月23日,英国就其是否脱离欧盟的问题举行了全民公投,结果是赞成脱欧的人超过半数(支持脱欧的票数为17176006票,占52%;反对脱欧的票数为15952444票,占48%。)。
 
所谓“精英民主”,则是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少数精英代表人民决定国家大事。这是当今世界上民主国家的基本模式,可以称为“精英代议制”。在这种模式下,人民代表或精英的选任是保障民主的关键,而人民代表或精英的选举也是民主运作的基本形式。于是,人们就容易把选举与民主混为一谈,认为民主就是选举,就是“一人一票”。其实,选举并不等于民主,选举只是实现民主的手段或保障。“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意思表达,但是直接选举仍然属于精英民主的范畴,仍然是由少数人代表人民去决定国家大事。不过,直接选举可以让大众直接选任人民的代表,因而能够强化这些代表对大众的责任感并有助于人民利益的保障。
 
用通俗的话讲,民主是大众的事儿,但是小众的活儿。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该当家作主。但是,如果人民都去当家作主,这个国家就可能争吵不休,甚至一片混乱。因此,只能由少数人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那么,如何让小众做好大众的事儿?如何保证这些政治精英坚守“以民为主”?这正是民主制度要解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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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

何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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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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