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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歌演唱会终于落幕,而且相当成功。我感觉很轻松,因为这不仅完成了自己最后一个鸡年小目标,而且没有辜负许多关爱我的人的期望。这个演唱会为我的演唱生涯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于是,有人邀约我在今年五月再举办一次演唱会。还有人建议我去录音棚录制一个专辑,并且联系了一家,对方同意给我优惠价。然而,我有自知之明,自己的嗓音条件并不好,不能走火入魔,想入非非。而且,我有自己的人生主业。业余时间,玩玩儿是可以的,但是玩儿完了,就完了。
 
 
本人是个爱玩儿之人,而且“玩儿商”颇高,不时玩儿出新意。2010年春天,我正在努力推动我国的陪审制度改革,便突发奇想,在正义网的“法律博客”上组织了一场“李庄案的虚拟陪审团审判”,号称玩儿了个“网络游戏”。本人担任“山寨法庭”的法官,邀请网友担任公诉人、辩护律师和陪审团成员。那次虚拟审判持续了42天,共有上千位博友参与留言,相关博文的点击率超过十万,也算是在法律圈内轰动了一把!在这个游戏的基础上,我还在人民大学组织了学术研讨会,并且搞了个“闹斯卡”颁奖晚会。后来,那个游戏也结出“正果”——虚拟审判的文字记录在中国的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分别出版了中文简体字本和繁体字本。
本人玩儿游戏的原则是“见好就收”。因此,这次演唱会既是起点也是终点,换言之,它为我的演唱生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当然,我还会继续练声唱歌,因为这有助于身心健康。我这半年多坚持每天练声(特别是练“哼鸣”)有一个直接的受益,那就是相当严重的鼻炎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是,我不会再举办演唱会了,我的演唱生涯已然终结!玩儿完了,该干嘛就干嘛吧。
 
目前,我正在撰写一篇关于中国式民主的学术论文,作为本人多年从事反腐败问题研究究的终结篇。尽管我不知它最终能否正式发表,但我一直在认真地思考和写作。即使在全力准备演唱会期间,我也没有间断。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歌也是民主的一种表达方式,因为其创作和传唱都是“以民为主”的。日前,我曾在公号上发表一篇小文,谈了西方民主概念的变迁。下面,我想继续这个话题,再谈一谈汉语中民主一词的本义。
 
众所周知,当今世人传说之“民主”(democracy)是一个西方国家的政治概念,起源于希腊,成型于西欧。《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注释,“民主制起源于古希腊的某些城邦。现代民主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世纪欧洲的观念和制度形成的,其中特别是神授法、自然法和习惯法的观念,这些当时是对君主行使权力和推行政策的约束。通过普选自由产生的代议制议会,在19和20世纪成为民主政体的主要机构。”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西方的民主思想开始进入中国并影响中国的文人政客。经过一百多年的语言习得,我们已经习惯于把英文的“democracy”译为中文的“民主”,也把中文的“民主”译为英文的“democracy”。于是乎,人们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把二者等同起来,视为同义词。其实,按照中西方多数人的使用习惯,中文之“民主”与西文之“民主”(democracy)并非尽同。西语“民主”之要义是公民按照“多数决”方式行使政治决定权,而且以多党参与的普选为基本形式;而汉语“民主”之本义是人民当家作主,并非以反对党和普选为必须。
 
其实,“民主”这个语词在汉语中有悠久的历史,而且其语义经历了本质性变化。在古代汉语中,“民主”的含义是“民之主宰者”,专指帝王君主,譬如“赵孟将死矣,其语偷,不似民主”。(《左传》)但是在现代汉语中,“民主”的含义是以民为主,由民作主。汉语中这两种“民主”的含义是大相径庭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隐示了民主发展之道。旧意“民主”之要旨是“官为民主”;新意“民主”之要义是“民为官主”。
 
毋庸讳言,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官为民主之思想是源远流长的。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人就形成了这样的观念,即帝王是国家的主人,百姓是帝王的臣民。古诗有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忠孝观”,而且常把官长喻为父母。古文有曰:“天子作民父母而为天下主。”(《尚书×洪范》)皇帝是一国之主,乃天下的最高家长,正所谓“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县级官长也被称为“父母官”,或称“县太爷”。这些称谓都反映了官为民主的思维习惯,虽遭遇晚近中国民主运动之颠覆,却仍得到潜移默化之沿袭。
 
中国民主运动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在1905年创建“中国同盟会”时就提出“建立民国”的主张,随后在《民报》的“发刊词”中第一次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孙先生的三民主义是以“民权主义”为核心的。他在评论辛亥革命之后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曾说,“在南京订出来的民国约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他还进一步解释说:“何为民国?美国总统林肯氏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此之谓民国也。何谓民权?即近来瑞士国所行之制:民有选举官吏之权,民有罢免官吏之权,民有创制法案之权,民有复决法案之权。此之谓四大民权也。必具有此四大民权,方得谓为纯粹之民国。”
 
孙中山主张的民权主义体现了民为官主的思想。中华民国初期,军阀官僚勾结,违法乱纪,危害百姓,社会之混乱比晚清尤甚。孙中山在解释这种乱象时指出:“因为推翻清朝之后,成立民国,那般旧官僚还不知道民国是什么东西;人民又不知道怎么样做主人,去监督他们。而在专制的时候,有皇帝做主人,可以管理他们,他们怕皇帝的威权,革他们的官,所以他们便甘伏于奴隶之下。到了民国,人民本是主人,应该有权可以监督他们的,但是初次脱去奴隶的地位,忽然升到主人的地位,还不知道怎么样做主人的方法,实行民权,所以他们便目无主人,胡行乱为。”孙中山还把民权的实现作为衡量国家性质的标准。他说:“现在中国号称民国,要名符(副)其实。必要这个国家真是以人民为主,要人民都能够讲话,的确是有发言权。象(像)这个情形,才是真民国;如果不然,就是假民国!”
 
中国共产党于1949年创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孙中山的民权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代中国人都熟悉这样的说法——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换言之,民为官主。其实,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其本能就是要限制官员权力和约束官员行为。不同国家的人民可以选择不同的制度模式以及实现路径,但必须以此道为皈依。而且,制度模式之优劣,主要表现为其对官员的拘束力,以及官员由此形成的对待人民的心态与行为。
 
在当代中国,“人民”确实是一个非常流行也非常重要的语词。一般来说,能够冠以“人民”之称谓的,都是最好的或最重要的,譬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解放军、人民银行、人民大会堂、人民币等。这些名称的本意都是要宣示民为官主的思想,但是其效果却差强人意。语言的频繁使用并非总能强化人们的意识,特别是当语义泛化时,耳熟能详的实词也可能变成语义不详的虚词。
 
当下中国有许多政府官员已经忘记了“人民”这两个字的真正含义。在他们的心目中,上级领导是至关重要的,人民群众是无关紧要的。人入仕途盼升迁,此乃人之常情。由于人民并不能决定官员的升迁,所以人民逐渐被官员淡忘,也就不足为奇。于是乎,有些官员不知不觉地站到人民的对面,欺压百姓,作威作福;有些官员在使用“民主”一词时口是心非,口说“民为官主”,心想“官为民主”;还有些官员则宣称,我代表人民,我做主就是人民做主。套用《左传》之说,其语不偷,恰似“民主”。由此可见,在官员群体中依然存在着“官为民主”的思维习惯。
 
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的主题强调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依靠人民才逐渐成长壮大并最终夺取国家政权的。因此,不忘“初心”,就是要不忘人民,就是要牢记“民为官主”的道理,就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言以蔽之,中国的民主就是要彻底摈弃“官为民主”,真正实现“民为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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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

何家弘

172篇文章 2年前更新

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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