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民主之路
何家弘
在当今世界,“民主”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语词。于是,真懂民主的人与不真懂民主的人,真爱民主的人与不真爱民主的人都会高喊“民主”的口号。然而,在不同人的口中,“民主”的含义并非尽同。例如,西方人讲的“民主”是公民按照“多数决”的方式行使政治决定权;而中国人讲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也许,西方人注重程序公正,因此其民主一定要有反对党和全民普选;中国人注重实质正义,因此只要是人民当家作主,就不一定非有反对党和全民普选。
其实,中国古代就有“民主”一词,其含义是“民之主宰者”,指帝王君主;但是在现代汉语中,“民主”的含义是以民为主,由民作主。旧意“民主”的本质是“官为民主”;新意“民主”的本质是“民为官主”。汉语实在是一种非常奇妙的语言,同一语词竟然有如此相反的含义。不过,这种差异并非仅存于语词。当下中国官员讲的“民主”应该都是新意,但是在某些官员的潜意识中可能还存有旧意。口中说的是“民为官主”,但行为习惯还是“官为民主”。
中国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实现民主,只能采取渐进的方式。诚然,公民对于选举领导人等重大事项享有投票权是民主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在中国尚难实现。相对而言,公民对国家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较易推进,应该先行。换言之,人民现在还不能决定谁当领导人等重大事项,但是应该有权知道领导人是怎么产生的,重要实务是怎么决策的。由此推知,中国民主的进路应该是保障公民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知情权,或曰构建“阳光政府”。
阳光政府之要义是消除政府决策的封闭性和神秘性,而且要从政府信息公开走向政府决策公开。例如,政府高级官员的家庭财产要向民众公示,公民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查阅;政府主要干部的选任要举行公开的听证会,公民可以凭身份证入场旁听;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的会议过程也可以电视直播,感兴趣的公民都可以在家中观看。倘能如此,中国式民主则非空谈矣!
(本文是第47辑《法学家茶座》的卷首语。)
《法学家茶座》第47辑目录
|卷首语|
何家弘 中国式民主之路
|前沿聚焦|
张远煌 企业家犯罪的解读与反思:人性恶抑或制度恶
赵 军 政商交易“6.0时代”的刑事困局
——以刘汉案为切入看企业家贿赂犯罪的升级
李 斌 民营企业家的罪与泪
|三言拍案|
张 晶 校园暴力法眼观
张鸿巍 校园暴力防控的实效与实证评估
刘引玲 对校园暴力行为零容忍
|法治漫谈|
王新清 防范冤错案件的两件“利器”
——从庭审的证据审查功能展开分析
戴玉忠 罪刑法定原则遭遇“口袋罪名”的法律困惑与出路
——兼谈醉驾致人死亡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
党建军 “死刑冤案”辨
柳经纬 集体土地入市改革还须有宪法意识
龙宗智 由性侵杀人案想到“以审判为中心”
|法学札记|
刘作翔 民间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王进喜 论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所亟须解决的问题
——以法律职业行为法的建设为着眼点
杨兴培 法学需要哲学的引领和助推
朱伟一 硕士论文选题的考证
雷小政 当实证研究宠爱少年司法
|身边法事|
常纪文 三个第一次:亲历国家和北京市的首次立法协商
乔新生 我所亲历的电视问政
丛立先 “带刀飞行”的困惑
|法苑随笔|
米 健 为什么总有影影绰绰的形式主义
——从“权力清单”和“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困惑说起
史彤彪 丹东的随意
施正文 做一名创造历史和坚守使命的税务律师
汤啸天 花鼠、灰鼠该由哪只猫抓
|域外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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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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