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每到年底,会议就扎堆。虽然我不喜欢开会,但有些会议是必须参加的。12月12日上午,我在北京出席了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年会,下午便赶到深圳,因为由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中国行为法学会、深圳律师协会和英国的英中协会联合举办的“法治建设中的立法公开与司法公开研讨会”于13日在深圳举行。然后,我又从深圳飞到昆明,出席第十届中国足协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
  去年夏天的一个早上,我接到了中国足协常务副主席张剑先生的电话。以前,我们好像没有见过面。他说,中国足协要成立一个“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他在简要介绍有关情况之后说,经过考察,他们认为我是担任这个委员会主任的最佳人选。我自幼喜爱足球,而且亲自踢球,尽管只能参加一些最低级别的业余比赛。直到年及半百,我才移情羽球,但仍关注中国的足球比赛。于是,我就答应了张剑的邀请。不过,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内,我一直没有再听说此事,也就渐渐把它淡忘了。
  今年11月下旬,我作为“中国作家拉美行”的主讲人访问了巴西、古巴和墨西哥。回国后,我发现留守家中的手机里有一条短信:中国足协邀请我作为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主任参加12月16-18日在昆明召开的第十届足协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我对该委员会一无所知,连忙打电话询问。经足协有关部门的领导解说,我才得知大概的情况。这个委员会尚在筹建,目前我还是个“光杆司令”,有关章程和规则也需要协商制定。足协领导希望我通过参加这次大会了解有关情况,以便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15日下午六点,我和几位代表乘坐中巴车从机场到达海埂体育训练基地。我们住在运动员公寓,在运动员之家就餐。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会议,也是我第一次走进这样的基地,感觉很陌生,也很新奇。
  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原本是专为足球兴建的,后来才发展为综合性训练场所。不过,基地的足球设施还是最好的,草皮场地就有几十块。其他项目的场馆也有,但有些就很简陋,譬如羽毛球馆,估计使用率也不高。
  虽然昆明有“四季如春”的美名,但是在阴雨之中。它还是很冷的。16日早上,天上飘落的雨水居然变成了雪花!不过,雪花落到地上,很快就融化了,基本上没能留住。
  16日是大会 ,足足开了一天。蔡振华主席和张剑副主席做了报告,一些足协官员和地方代表也介绍了情况,交流了经验。我的总体感觉是:虽然中国足球是落后的,但前景是美好的。一位教育部的官员还介绍了“校园足球”的开展情况,听起来相当鼓舞人心。中国到2020年将有2000万会踢足球的青少年,到2025年将有5000万会踢足球的青少年!到那时,中国足球就一定是人才济济了。
  会场很冷,但是门厅里有电热灯。休息时,人们就聚集在门厅,热情地寒暄着,有人还不时甩出一串低俗的话语。这里汇聚了来自全国的足球代表,既有各地足协的代表,也有各足球俱乐部的代表。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关注我。不过,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因为我可以安然地站在一边,观望着,旁听着,思想着。这也符合我的身份——列席代表。
  这次大会的实质性议程之一是讨论通过《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修正案。其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足协与政府脱钩。这是顶层设计,大势所趋。不过,我在会场外也听到了一些人的忧虑。例如,以后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组建足协了?据说,有的城市已经出现了民间的“新足协”!
  海埂基地与滇池只有一街之隔。傍晚,我来到滇池边,在飘舞的小雪花中欣赏湖光山色,别有一番情趣。岸边那数百只或觅食或嬉戏或栖息的海鸥,给这略显冷清的景色增添了几分活力,几分暖意。生活,就是有动有静,有冷有热。站在东海埂码头上,我的心情格外宁静。我又想到了此行的使命。
  《中国足协章程》修正案第五章“法律机构”规定要设立纪律委员会和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前者已经存在,后者正在筹建。该修正案规定,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的成员一般都应该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因此还会有一些法学教授(或律师)加入这个委员会。我感觉,该《章程》把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定性为“法律机构”是不合适的,就给他们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诚然,我们这些法律人进入足协并不能改变中国足球的乱象,更不能提升中国足球的水平,但这依然是件好事。或许,法律人的思维与行为确实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球赛的公平竞争。
  法治的推行有两个基本环节:其一是法律的制定,就是要制定出良好的法律规则;其二是法律的实施,就是要让法律规则转化为人们的行为习惯。足球竞赛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规则,但是仍有改善的余地。例如,前不久在观看世界杯预选赛中国国家队与香港地区队的比赛时,我就产生了一个想法。在那场比赛中,中国队有一次射门的球应该已经越过了球门线,但是裁判没有认定为进球。这一个有争议的裁判实际上就决定了比赛的结果,也影响了竞赛的公平性。我以为,足球比赛可以引进在网球和羽毛球比赛中使用的“鹰眼”回放技术。足球场地很大,没有必要在所有边线设置“鹰眼”,但是可以在球门线设置“鹰眼”。就科学技术而言,此事易如反掌。为了保障比赛的公平,足球运动没有拒绝现代科学技术的理由。
  裁判不是神仙,难免出现失误,而且还会出现有意无意的误判,所以就需要程序性保障。司法裁判一般都给当事人就裁判提出上诉或申诉的机会,就是基于这样的考量。足球比赛的当事人虽然也可以在赛后就裁判提出申诉,但是一般都不会改变裁判的结果。即使裁判员因贪赃枉法而受到处罚,对于球队来说也没有实质意义。诚然,为了保证比赛的顺畅抑或效率,裁判需要权威性和既判力,但是在效率和公正发生重大冲突的时候,公正应该是优先的考量。其实,足球门线的“鹰眼”可能比网球或羽球的“鹰眼”更为重要,因为网球或羽球比赛的胜负是由一次次得分累计决定的,而足球场上的一次进球往往就直接决定了比赛的输赢。
  因此,我建议修改足球竞赛规则,允许每支球队在一场比赛中有数次(可以先采取“两次”的做法)当场“挑战”裁判的权利。中国足协可以请专家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具体的规则。例如,“挑战”的事项限定为可能直接决定比赛结果的裁判,例如足球是否越过了球门线,点球的裁判是否正确等。“挑战”的时间确定为该争议裁判发生之后的第一次“死球”,而且不得影响其后的进球。现场的裁判组应该利用“鹰眼”回放或多角度的慢镜头回放来当场对申诉作出裁定。诚然,足球是一项国际性体育运动,足球规则的改变需要国际足联的决定,但是中国足协可以率先在国内比赛中试行,待积累经验之后再建议国际足联推广。公平竞赛对于提升足球运动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不公平的竞赛环境中,参与者们就难免去寻找歪门邪道!
  17日是分组讨论,大会安排我参加女足组。其实我挺想参加的,但是我必须赶回北京,因为18日上午我还要在人民大学给全国税务人才培训班讲课。那可是我的“正差儿”! 
话题:



0

推荐

何家弘

何家弘

172篇文章 2年前更新

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