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正义
何家弘
国庆节前夕,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贝弗利·麦克拉克林(Beverley McLachlin)女士应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访问北京。9月29日上午,麦克拉克林大法官做客中国人民大学的“大法官讲堂”,就“宪法性审查”问题发表演讲。我作为人大普通法中心的主任主持了她的演讲。在问答环节,现场的老师和同学围绕加拿大宪法实施制度及其背后的文化因素,加拿大与美国、中国宪法实施制度的比较等问题提问,麦克拉克林大法官都认真地作了回答和解说。最后,人大法学院的韩大元院长向大法官表示感谢并赠送纪念品。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29日晚上,加拿大驻华大使馆为麦克拉克林大法官举办文化沙龙。赵朴(Saint-Jacques)大使首先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女士致辞,然后请麦克拉克林大法官演讲,主题是“接近正义: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Access to Justice: The Basis of a Fair and Just Society)。她认为,“接近正义”这一概念是非常重要的,是与加拿大作为正义社会的国家观念密不可分的,因为对于任何公平正义的社会而言,保障所有公民都能得到司法救济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本要素。
随后,赵朴大使邀请我到台上与麦克拉克林大法官对话,并主持其后的现场问答。我首先根据大法官的个人经历(她当过律师和法学教授,在加拿大的基层法院、上诉法院、省最高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都担任过法官,而且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位担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女性),请她谈了法学教授、律师、法官的职业差异,以及各级法官在“接近正义”上的角色差异。然后,我请她谈了在程序上和在实体上保障公民获得正义的关系,并从冤案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的路径探讨了刑事错案问题。
现场提问非常踊跃,但是时间有限。我本来已经宣布北大法学院郭雳教授的问题是最后一个,但社科院的莫纪宏教授一再向我示意,我只好特许。莫教授请大法官讲解“access to justice”与“close to justice”的区别。大法官很有些困惑,便问我是否知道二者的区别。我沉思片刻之后非常认真地回答“No”,现场一片笑声。随后,我又补充说:Now I have access to justice, the Chief Justice, and I am close to the Chief Justice。现场又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笑声。
我猜想,莫教授的问题是颇有深意的,但是语言所传达的信息是短缺或变异的。其实,把“access to justice”翻译为“接近正义”并不准确,所以加拿大使馆人员在现场屏幕上又补译了“畅通司法救济”。我以为,这个词可以翻译为“获得司法的权利”或“接近正义之路”。不过,这个并不准确的中文译语却给读者提供了超越原文的思维空间。或许,人类司法所能做出的一切努力也都不过是“接近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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