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俄罗斯人也关注中国的冤案问题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杂志》专访何家弘教授

    1994年4月11日,湖北省荆州地区京山县的村民在水塘中发现了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侦查人员经过调查认定死者是已失踪3个月的附近村民张在玉,遂把其丈夫佘祥林作为犯罪嫌疑人,并获得了有罪供述。1994年9月22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0月13日,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佘祥林死刑。1995年1月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理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998年6月15日,变更管辖后的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佘祥林的上诉,维持原判。2005年3月28日,“死亡”11年的张在玉生还。4月1日,佘祥林出狱。4月13日,京山县法院再审宣判佘祥林无罪。随后,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向其支付了大约90万人民币的赔偿和补助。

记者问:何先生,您写的最新一本书的名称为“亡者归来”,该书内容献给冤狱错案。冤狱错案是全世界的广大问题, 俄罗斯当然也知道这个。冤狱错案有许多各个重要的方面,请问,在这本书中,您把注意力集中到哪一些方面?

何家弘答:《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是我对刑事错案问题进行了十年研究的主要成果。中国有一句老话:十年磨一剑。我这本书也可以说是“十年磨一剑”了。我研究刑事错案问题的动力来自于真实的案例。1994的佘祥林冤案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2005年底,我领导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成立了“刑事错案”课题组,对中国的刑事错案问题进行实证研究。这些年来,我们已经收集了一百多起经新闻媒体公开披露的冤,进行典型案例剖析,并且就错判原因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座谈研讨。我们发现,每一起冤案的发生往往都是多种原因交互作用的结果,而这些原因就反映出国刑事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十大误区。这里所说的“误区”,是指刑事司法活动中容易导致错误的事实认定或者容易使办案人员误入歧途的区域。这十大误区包括:是违背规律的限期破案;第是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第三是先入为主的片面取证;第四是科学证据的不当解读;第五是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第六是放弃原则的遵从民意;第七是徒有虚名的相互制约;第八是形同虚设的法庭审判;第九是骑虎难下的超期羁押;第十是证据不足的疑罪从轻。其中,有些属于认识和观念的问题,有些属于制度和机制的问题,有些属于策略和方法的问题。虽然进入这些误区并不必然导致错判,但是可能导致错判,因此认知这些误区对于预防冤案很有意义。

冤案是刑事司法的阴影。透过这片阴影,人们可以看到司法制度的漏洞和缺陷,而亡羊补牢仍推进刑事司法制度的进化与改良。实际上,这些冤错案件的发现就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以刑事证据制度为例,2010年,在赵作海冤案披露之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其中也包括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刑事证据规则完善在《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一书的“后论”部分,我就专门介绍并论述了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进化与改良,包括刑事司法制度的十大发展趋势,刑事诉讼中证据调查制度的改良,刑事司法过程中人权保障制度的改良刑事证据制度的改良法庭审判制度的改良司法判例制度的改良,刑事案件申诉再审制度的改良等。

:在处以死刑情况下,冤狱错案的不良影响是最可怕的。目前俄罗斯暂停使用死刑。请问,您对这种惩罚有什么看法? 中国如何使用死刑?

:中国这些年也发生了错杀无辜的冤案,例如《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中介绍的呼格吉勒图冤案和腾兴善冤案。对于司法人员来说,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事实犹如水中之月、镜中之花,而这里所说的“水”和“镜子”就是证据。离开证据,司法人员无法认知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事实,而司法人员通过证据所认知的案件事实未必等同于客观发生的事实。“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的口号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警察、检察官、法官都不是神仙,在证据短缺时犯下认定事实的错误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因此,为了不让错杀无辜的冤案重演,中国应该认真考虑废除死刑的问题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应再迷信死刑对犯罪的威慑力。中国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素有“杀一儆百”的做法。但是,刑罚威慑力的大小依赖于两个因素:其一是刑罚的严厉性,其二是刑罚的现实性,后者表现为实施犯罪后被查获并适用刑罚的概率。对于威慑犯罪来说,后者的效力大于前者。换言之,威慑犯罪,严惩不如严查!

中国现在还不能立即就废除死刑,但是我们应该认真讨论废除死刑的问题了,通过我们的努力,让越来越多的同胞认识到死刑并不是天经地义的,死刑是可以废除的。这些年来,中国一直奉行“慎杀和少杀”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判决中尽量少用死刑。在立法层面,中国通过修改《刑法》逐步减少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就将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从68个减至55个,而今年8月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又进一步将死刑罪名减至46个。在司法层面,中国也在加强对适用死刑的控制。正如《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中介绍的,中国于2007年把死刑核准权从各省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严格掌握判处死刑的标准。实际上,中国执行死刑的人数在过去10年已经大幅度下降了。

我曾经提出建议,中国政府应该正式宣布将致力于废除死刑,具体做法可以分为三步。第一步,司法机关开始定期向社会公布执行死刑的数字。中国一直把死刑数字当作“国家机密”,这是没有道理的。中国的死刑都是依法判处和执行的,又不是秘密地滥杀无辜,何必掩人耳目?我们必须摈弃封闭司法的陈旧观念,接受司法透明公开的现代司法准则。其实,中国司法在这方面也有进步,法院的裁判文书就都要上网公开了嘛!我以为,死刑数字公布出来,无论多少,都不会天下大乱。第二步,用十年的时间逐渐把死刑的执行数量减少至零。为此,我们首先要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即达到俗称“铁证”的“确信无疑”的证明标准才可以定罪量刑。其次,我们要逐渐用死缓代替死刑(立即执行),以前者为常规,以后者为例外。最后,我们要明确规定在死刑执行的过程中发现任何疑点都必须立即中止执行。第三步,再用十年的时间让中国人适应没有死刑的刑事司法,直至最终在法律上废除死刑。

我认为,人的生命都是自有始终的,尽管长短有所不同。人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尽管贵贱有所差异。圣人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愿被人殴打,所以我不能去殴打别人,哪怕有执法为后盾。我不愿被人杀死,所以我不能去杀死别人,哪怕有正义为旗帜。杀人犯是邪恶的,因为他们为自己的利益而漠视他人的生命。我们对杀人犯处以死刑,或许不邪,但也是恶,因为我们也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漠视他人的生命。在当下中国,我们的身边有太多的恶,太多的暴力,太多的不人道,太多的漠视生命,因此我们要用善与爱去改良社会环境。前人说,上善若水,大爱无疆。我们要善待一切人,包括已然步入人生歧途的罪犯。罪犯也是人。以人的名义,我反对死刑!

:您写的小说中的一本书名称为“无罪贪官”。众所周知,腐败犯罪查证非常难。您怎么认为,反腐败应该采用什么方法?

这些年,我在从事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之余,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或推理小说)——《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统称为“三罪二无”。我的每部小说都有一个法学主题,而且与刑事错案问题有关。例如,《血之罪》的主题就是冤错案件的申诉与救济,而且创作灵感就来自于发生在黑龙江的石东玉冤案(我在《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中也介绍了该案)。我的小说已经在海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像。《血之罪》已经被翻译成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出版,并且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小说”之一。其实,《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也是法学与文学相结合的著作。在本书中,我用文学的语言和结构讲述了冤案背后的故事同时在介绍刑事错案实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中国刑事司法中生成冤案的原因。我的目标是把本书写成一部像小说一样具有可读性的法学专著。顺便说,中国检察官文联影视协会最近决定要根据这本书拍摄一部电影,名字可能就叫“亡者归来”。

我的第四部小说《无罪贪官》的主题是反腐败。在这部小说中,根据自己这些年关注和研究腐败问题的心得,编造了一个用特赦政策换得廉政制度并使一个高度腐败城市转变为中国最清廉城市的故事。出版后,一些专家学者就我这部小说召开研讨会,有人说我在小说中探索中国的反腐败道路,有人说我一厢情愿地在文学领地上构建了一个反腐倡廉的乌托邦。我的一些反腐败的建议,很难在现实社会中推行,只好在小说中实现了。

:何先生,请问:您要写的下一本书会献给什么题材?是否会献给俄罗斯?

:我目前正在写一本关于中国反腐败的专著。这本书的内容包括:中国腐败犯罪的现状评估,中国腐败犯罪的原因分析中共十八大以来百名高官贪腐案的实证分析,反腐败的战略重心与官员财产公示宽严相济与中庸反腐中国反腐败的治标之术,中国反腐败的治本之道,中国反腐败立法建议等。20125月,我曾经应邀到莫斯科参加了“第一届欧亚反腐败论坛”,并且在“俄中反腐败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我以为,中国和俄罗斯的社会文化传统有相似之处,面对的腐败问题也有相似之处。我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对俄罗斯提供一些借鉴。 

何家弘: 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当过拖拉机手、司务长、子弟小学教师等;“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普通法中心主任、证据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律语言文化研究会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

 俄罗斯人也关注中国的冤案问题


俄罗斯人也关注中国的冤案问题

0

话题:



0

推荐

何家弘

何家弘

172篇文章 2年前更新

北京人,未及成年便到“北大荒”务农八年;“返城”后当过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大学,随意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然后便一路求学,直至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曾经在业余时间从事过侦查员、鉴定人、辩护律师、检察官、仲裁员、中央电视台嘉宾主持等工作;曾经到二十多个国家访问讲学;获得过若干奖项,如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人民大学“公正杯”足球赛的“最佳射手奖”以及业余羽毛球比赛的金银铜牌;法学代表著作有《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和《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三罪二无”(《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已经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译本,并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文章